关于自治区第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89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表时间:2025-09-05 来源: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处 阅读量:

徐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紧急医学救援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技术指导方案》(国卫规划函[2021]114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工作方案》,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项目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疾病预防控制局印发的《“十四五”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中重点支持建设的项目。2021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做好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提出将在“十四五”时间支持每个省(区、市)建设1个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要求各省(区、市)按照《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和遴选指标,抓紧组织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项目申报,择优审核并报请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卫生健康委上报推荐的基地项目承建单位和建设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对每个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项目拟安排中央预算内资金3亿元,支持基地项目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化建设和相关设备装备配置。按照要求,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同我委对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项目承建单位进行了遴选,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不符合申报条件,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已确定由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承建并实施该项目,2023年我委已申报,2024年通过审批,目前项目已开工建设。

下一步,我委将在“十五五”期间重点关注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积极对接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谋划争取相关项目,支持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相关业务用房建设,整体提高宁夏北部区域应对突发事件的院前急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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